关于开展校外实习基地评估的通知

2023年09月27日 15:35        点击:[]

为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,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标准化,全面提高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水平,保障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宿迁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水平评估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宿院评估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23年校外实习基地评估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要求

1.填报评估报名表

由各学院推荐已签订协议两年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,每个学院推荐一个(体育学院除外),填写校外实习基地评估报名表(附件1),并将电子版于9月28日12:00前发送至质评处邮箱pgb@squ.edu.cn,或者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个人(见下面联系人)。

2.学院自评(9月28日—11月1日)

各学院组织实习基地校内负责人参照《宿迁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》要求,填写校外实习基地评估基本情况表(附件2)及校外实习基地等级自评表(附件3),并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
3.提交材料

各学院于11月1日12:00前向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提交附件2、附件3纸质版(签名盖章)(一式三份);同时将附件2、附件3和基本表要求提供的合作协议、近两年实习学生名单、学院实习基地整体规划、学院实习基地阶段性建设目标、实习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pgb@squ.edu.cn。

二、评估程序

1.学校成立评估专家组,通过材料评估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,从11月1日起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。

2.材料评估主要查看校外实习基地评估基本情况表和附件材料等。现场考察结合校外实习基地模拟考察工作进行。

上一条:教学质量月|团队集智慧,磨课促提升—我院开展省工程管理专业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磨课活动
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专业评估的通知

版权所有:妇女入口3秒自动跳转~免费高清大片在线看    

Email:jgy@squ.edu.cn

江苏省妇女入口3秒自动跳转   

联系方式:052784203108   邮编:223800